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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湘(1889~1947),字淑清,湖南省岳阳筻口镇人。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考入巴陵公学(旋改岳阳县立中学),宣统二年(1910)考取上海中国公学。民国初年,2次东渡日本,学习政治经济。“五·四”运动爆发后,回国参加运动,为《五·四宣言》六个起草人之一。民国11年任商务印书馆编辑,参与编写《万库全书》,著有《殖民论》一书。13年回湖南,任省公立法政专科学校教务长。15年任湖大行政委员会主任。16年任黄埔军校编纂科科长,后任国民革命军第十一军政治部上校主任。17年,任广东省政府秘书长、建设委员会主任。18年任潮安县县长,随后任福建学院教务长。
民国21年10月,李济深、陈铭枢、蔡廷锴等爱国将领率十九路军于福建起义,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阮湘任闽海省副省长。不久,“闽变”失败,蒋介石下令通缉起义要员,他与陈铭枢同赴日本避难。直至通缉令取消,才于26年4月回国。
民国27年任岳阳县县长,力主国共合作抗日,在县府要职中安排中共党员周继佶、丁淮十、李西安等担任科长、科员和游击队负责人,对中共领导的抗日活动或是默允或是公开支持。通过周继佶招安改编盘踞在岳平边境有百余人枪的土匪队伍,成立岳阳县抗日游击大队,自己兼任大队长。11月10日,日军前锋已抵达临湘路口铺,他临危不惧、从容镇定地组织撤退工作,果断处决叛徒、土匪、汉奸任雄等20余名囚犯。连夜将县府迁往山区避难。
民国党铲共义勇队头目及复兴社特务见阮湘容纳重用共产党人,处斩任雄等人,深怀忌恨。密谋策划,伪造湖南省政府免去阮湘县长职务的电令,抬出岳阳县保安司令部中校主任参谋黎自格为岳阳县县长,用武力迫使阮湘交出县印。阮湘明知电令有诈,为避免流血事件发生,仍爽快地办理移交手续,次日即离开县府去长沙。抵省政府后果然证实“长沙来电”纯属乌有。省政府答应派1个师的兵力由他带回岳阳,武装夺回县印复职。他念及国难当头,不愿同室操戈,遂拒绝复职。
民国28年4月,阮湘去武冈县竹篙塘参与筹建国立十一中,任初中部主任。在校期间,一如既往地同情和支持共产党的地下组织。抗战胜利后,学校迁黄沙街坪桥河,他继续任教。36年2月病故。死后身无余蓄,全赖老师和同事筹钱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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