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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正式代表的推荐原则与方案
(一)推荐原则:
1、已填表申请加入本会的创会会员(2013年3月底前申请入会的会员);
2、本人具有去北京参会的主观意愿(确定有时间并具有主观参加意愿);
3、愿意酌情量力捐助部分会议费用(在自愿量力基础上赞助大会费用);
4、在热心基础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即各地宗亲事务的负责人联络人);
5、在热心基础上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即政界商界等各行各业成功人士)。
(二)推荐方案:
1、会员本人自荐报名(可以在当地报,也可以间接报如留言或短信等);
2、各地负责人填写代表登记名册并于2013年3月25号前报到汉先处;
3、组委会于3月底或4月初召开例会讨论确认后在QQ群和宗亲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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