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海峰:古泾州舍利文化传承
本帖最后由 西部之剑 于 2013-6-23 20:53 编辑年末岁初,在1964年曾出土过五重套函和14枚佛祖骨舍利的泾川大云寺遗址又发现了宋代龙兴寺文物遗存。这是泾川第四次重大佛教遗存发现,也是第四次有文献记载和出土佛祖舍利等宗教圣物。宋代龙兴寺文物遗存的发现,延续了古泾州佛寺建置更替信息,丰富了舍利圣物瘗埋形式,增加了泾川佛教文物种类,为悠久灿烂的古泾州舍利文化再添新证。
十六国时期泾州姑臧寺阿育王塔佛舍利
上海古籍出版社和法国国家图书馆合作编纂的《法藏敦煌西域文献》第20册中有照片记载,阿育王19座佛真身舍利塔之第九座在泾州姑臧寺。古印度孔雀王朝第三代君主阿育王(约公元前304年———公元前232年)被高僧感召而皈依佛门后,不仅将佛教定为国教,而且通过传教大德与正法大臣,将佛祖舍利带到国外,在全世界起造84000座阿育王塔供奉佛祖舍利,是佛教文化走向世界的最重要的弘法名王。这批由阿育王分散到世界各地的释迦牟尼真身舍利,也称阿育王塔佛舍利。
《法藏敦煌西域文献》、《集神州三宝感通录》(卷上)、《法苑珠林·故塔部》等文献记载,到了唐代,中国的佛寺已有“百千”,但只有19座阿育王塔供奉着从古印度带来的佛祖舍利,这些供养舍利的塔(寺)都属于晋、隋之际相继“再造”。但在第九座塔(寺)———泾(凉)州姑臧寺具体方位的表述上,三部文献或意见相左,或语焉不详。那么《法藏敦煌西域文献》中明确记载的第九座“泾州姑臧寺”的具体位置到底在哪里?
根据历代泾州和姑臧的建置历史,北魏时初置泾州,隋代撤泾州置安定郡,唐代复置泾州,从公元430年开始,泾州的总治所一直设立在今甘肃泾川县。姑臧(今甘肃武威)建置于西汉,原名盖臧,为匈奴所筑,后音讹为姑臧。西晋永宁元年(公元301年),张轨为凉州刺史,设州治于姑臧。按照这一历史演变,“泾(凉)州姑臧寺”极有可能建在泾川,也有可能建在武威。但是结合泾川一直是自北魏置泾州以来至唐代的惟一治所,建在泾川的可能性较大。台湾柏杨著《中国帝王皇后亲王公主世系录》中记载,主宰凉州达75年之久的张轨的家乡是“古泾州安定乌氏人(今甘肃泾川)”。因此不排除张轨家族在姑臧主政凉州(后建国为前凉)期间,将所得的佛祖舍利迎回家乡建阿育王塔以安奉供养的可能,将所在寺院命名为姑臧寺也在情理之中。无独有偶,1976年,在泾川玉都镇太阳墩村(十六国时期的安定乌氏)出土了前凉“归义侯”窖藏文物一批,共10件,均为铜质,其中华盖鎏金铜佛系国家一级文物,现存甘肃省博物馆。该铜佛约产生于公元301年———314年,正好是张轨主政凉州期间。张轨曾孙、前凉末代帝王张天锡在归降前秦后曾被苻坚封为“归义侯”。在张轨家乡出土前凉佛像文物和家族印信,可见张轨家族与故乡有着密切的互动。而在其它历史文献中,并没有凉州姑臧寺的相关信息,也没有在武威发现凉州姑臧寺的文物遗存。
据此可以推定,泾州姑臧寺可能系十六国时期由古泾州人、长期在姑臧主政凉州(前凉国)的张轨家族在家乡古泾州(今泾川)建造。而《法藏敦煌西域文献》、《集神州三宝感通录》(卷上)、《法苑珠林·故塔部》均成书于唐代以后,历史的演变造成表述误差也就不难理解了,《法藏敦煌西域文献》中关于泾州姑臧寺的记载当是准确无误的。也就是说,泾州姑臧寺佛祖舍利是文献记载中存留在泾川的第一批佛祖舍利。
隋代大兴国寺、大周(唐)
大云寺供养佛祖舍利
史料记载,公元601年,隋文帝杨坚分佛祖舍利给全国30个州并诏令修建舍利塔供奉,在泾州敕建了大兴国寺及舍利塔、地宫,用石函供奉14枚佛祖骨舍利。公元690年,大周皇帝武则天敕令各州建大云寺珍藏《大云经》,泾州改建大兴国寺为大云寺,遂制铜匣、金棺、银椁及琉璃瓶供奉佛祖舍利,在石函四周刻题铭文记载此事。
1964年,泾川县城关公社水泉寺村群众在平田整地时发现了唐塔地宫,五重套函的佛祖舍利惊现于世。1971年9月,经郭沫若先生亲自鉴定,大云寺出土的佛祖舍利和金棺银椁被评定为国宝级文物。《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称泾州大云寺地宫和舍利石函中的金棺银椁,最早将中国传统的棺椁葬制引入佛教,反映了唐代在舍利瘗埋制度上的重大变革,佛舍利由印度安放在塔上部改为安放在中国式地宫,开创了佛舍利葬制中国化的先河。大云寺佛祖舍利作为中华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瑰宝,曾多次到美国、日本、英国、法国、瑞士、新加坡等国家巡回展出。
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大云寺佛祖舍利和五重套函在1964年发现之初,便被尘封于甘肃省博物馆,虽然考古界密切关怀,学术著述中不乏收录,而在社会层面上知情甚少。2004年10月20日,《甘肃日报》登载了长篇通讯《拂去岁月的尘封》,勾起人们脑海深处的记忆。近年来,中央电视台历史频道、国际频道《国宝档案》栏目相继播出《国宝故事·甘肃泾川大云寺舍利》和《大云寺佛舍利套函》长篇专题,《人民日报》、新华网、中华佛教信息网等国内120多家媒体先后作了专题报道,大云寺佛教文化在海内外佛教界、学术界引起轰动。为顺应海内外佛教界和学术界的呼吁,促进和带动旅游产业发展,泾川县在古泾州大云寺原址修建泾川大云寺博物馆。
隋代大兴国寺、大周(唐)大云寺佛祖舍利是泾川第一批已出土的舍利文物,因为隋文帝、武则天两朝皇帝的供养和舍利瘗埋制度上的重大变革,以及国学大师郭沫若亲自将舍利套函鉴定为国宝级文物,从而成为泾川舍利文化的核心资源。
北周宝宁寺供养佛舍利
1969年初,泾川县修建泾河大桥时,在桥北端西侧城关公社水泉寺大队的耕地内,发现了“北周天和二年慧明造舍利石函”文物一套,套函由石函、大铜函、小铜函、琉璃瓶组成,琉璃瓶内有舍利数十粒,石函内有银质、铜质医用刀各一把、金质、白玉发钗各一个、铜质发钗10多个。经专家考证,该址为北周宝宁寺遗址。
在“北周天和二年慧明造舍利石函”铭文中,记录了比丘慧明发弘愿以己身之力敬造释迦牟尼宝像一尊,与宝宁寺原供奉的佛舍利互为表里,相得益彰,共同供养,一起传承的事情。文物出土后,由于国际形势的复杂,与此前在1964年出土的大云寺佛祖舍利和五重套函的命运一样,被历史所尘封。不同的是,大云寺舍利套函后来在甘肃省博物馆被郭沫若先生参观时慧眼识金,从而评定为国宝级文物,并多次作为中华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瑰宝,到世界多个国家巡回展示,也得到了应有的学术关怀,在相关的专业论著中被收录。而宝宁寺出土的佛舍利等文物,虽然有3件在后来被评定为国家一级文物,但是由于这些出土文物因为先后存于县、市级博物馆,至今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
2005年3月19日,泾川县修建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喷灌设施时,在出土宝宁寺舍利套函文物的原址,又出土了1.8米高的北周早期石雕佛像一尊。这尊佛像的出土,圆满的印证了“北周天和二年慧明造舍利石函”上的铭文记载。至此,比丘慧明造佛像与佛舍利共同供养的文物已经全部出土。根据平凉市博物馆馆长刘玉林初步考证,宝宁寺遗址总面积约达30亩,建于新石器时代和汉代遗址上,始建于北魏晚期或北周,在唐代有维修和扩建。
北周宝宁寺比丘慧明所供奉的佛舍利是泾川出土的第二批舍利文物,关于舍利的来源从已有文献记载和出土文物中尚不能判断,但是它与十六国时期的泾州姑臧寺的阿育王佛舍利有无承袭关系,囿于资料匮乏不得而知,在此,提出来留待学术界关注考证。
宋代龙兴寺瘗埋
“诸佛舍利二千余粒并佛牙佛骨”
泾川大云寺遗址文物遗存发现后,甘肃省文物局发布的情况通报认为,这些遗存应为宋代龙兴寺的组成部分,这个判断无疑是基于佛像的最晚造像年代和宋代泾州龙兴寺地宫铭文砖而发。
铭文砖的开篇语记述了在公元1013年农历五月十二日,泾州龙兴寺僧人云江和智明将收集到的2000多粒的舍利和佛牙佛骨瘗埋在了寺内的文殊菩萨殿。在目前可见的泾川方志和有关文献中,尚没有发现关于泾州龙兴寺的记载,铭文砖补充了泾川佛寺名录。国内现有多处以龙兴寺命名的佛寺,研究这些佛寺建置史,可以得知武则天晚年将皇位让子继承、大周改唐号之后,曾先后改称大云寺为大唐中兴寺、龙兴寺,宋代仍沿用龙兴寺之号。因此,宋代泾州龙兴寺也应与隋代大兴国寺、唐代泾州大云寺一脉相承,目前出土的数量众多的佛教文物与龙兴寺从隋至宋悠久的历史有关。佛像的残损则与唐武宗禁佛和五代时期泾州频繁的政权更替、宋代蕃族叛乱有着密切关系,僧人们将本寺及附近寺院收集来的因灭佛、战争毁坏的佛像集中到一起,以安葬的礼仪进行了掩埋。
铭文砖还反映出舍利崇拜和供奉的另一种形式,那就是龙兴寺僧人云江和智明通过虔诚修行,经过20多年(至二季余)的四处游方,从各种渠道求得舍利进行供养的做法。后来云江不幸早逝,智明在龙兴寺僧官惠照大师、御封三品僧义英等人的见证下,将舍利和佛牙佛骨瘗埋于本寺的文殊菩萨殿内。这个信息也解释了瘗埋达2000余粒之多的舍利并佛牙佛骨的地宫遗存为什么简陋到只有不足2平方米,就是因为它处在文殊菩萨殿内,地宫之上庄严的大殿昭示着圣物的神圣吧!
目前无法证明铭文砖上的文字与佛像窖藏和其它文物点之间有任何关联,铭文砖更可能只是对地宫陶棺内文物的记述。因为技术因素的制约,陶棺还未开启,所以令人充满想象和期待,更多的历史谜底有待揭开。而按照铭文砖的记载,2013年1月9日泾州龙兴寺地宫陶棺内的“诸佛舍利二千余粒并佛牙佛骨”是泾川第三批已出土的舍利文物。
文献记载的泾州姑臧寺,已出土文物的北周宝宁寺、隋敕建大兴国寺、唐敕建大云寺、宋泾州龙兴寺的相继发现,和泾川城内现存遗址的宋敕建水泉院、元敕赐镇海寺、敕赐水泉禅寺,以及泾川境内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王母宫石窟、南石窟寺,还有目前尚未得到有效保护的罗汉洞石窟、韩家沟石窟、丈八寺石窟、太山寺石窟等石窟组成的百里石窟长廊,成为古丝绸之路上重要的佛教遗存区和泾川佛教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重新认识和评价东进中原、西出长安第一门户———泾川的佛教文化地位提供了规模宏大、内容丰富的研究实证。
(原载2013.5.14《平凉日报》) {:soso_e179:}{:soso_e163:} {:soso_e179:} {:1_17:} {:1_14:} {:soso_e179:}{:soso_e163:} {:soso_e179:}{: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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